(1) 企(qi)業一般(ban)注銷6000元(yuan)/件
(2) 企(qi)業(ye)簡易(yi)注銷3000元(yuan)/件
(3)企業(ye)解非2000元/件
呼市稅務咨詢說明:企業注銷費僅指代理服務費,不含任何企業應承擔的稅金及罰款,滯納金等
1.納(na)稅(shui)人(ren)在辦理注銷稅(shui)務(wu)登記(ji)之前,首(shou)先應(ying)向稅(shui)務(wu)機關結清應(ying)納(na)稅(shui)款(kuan)、滯納(na)金、罰(fa)款(kuan),繳銷發(fa)票(piao)、稅(shui)務(wu)登記(ji)證件(jian)和其他(ta)稅(shui)務(wu)證件(jian)。
2. 呼市財務費用納稅人辦理注銷稅務登記時應提交如下資料:注銷稅務登記申請書;上級主管部門批文或董事會、職代會的決議和其他有關資料。經稅務機關審核后符合注銷登記條件的,可領取并填寫注銷稅務登記申請審批表。
3.稅(shui)務管理(li)部門經稽查、審核后辦理(li)注(zhu)銷稅(shui)務登記(ji)手(shou)續。
呼市財務管理納稅人因住所、經營地點發生變化需改變稅務登記機關而辦理注銷稅務登記的,原稅務登記機關應在對其辦理注銷手續后,向遷達地稅務機關遞解納稅人遷移通知書,并附納稅人檔案資料移交清單,由遷達地稅務登記機關為納稅人重新辦理稅務登記。